应急管理部第7号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11月9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后,应当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维护保养日期等信息的标识,在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予以公示。
第三十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
有网友提问了: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公示牌做什么样的呢?
参考此前《陕西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中的公示牌模板样式,消防百事通制作了可直接印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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