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 09:31:32 作者:卢文洁 何瑞琪 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 浏览:8623
2018年5月2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广州市消防条例(草案)》提请进行一次审议。以后,建设工程在消防审批时有望免去规划许可这个环节,这一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制度的改革写进了草案一审稿。另外,老旧建筑在更新修缮时也有望免于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刑翔进行《广州市消防条例(草案)》(下称草案)立法说明,广州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消防要求也随之增长,但消防状况存在不足,如消防审批制度与火灾预防不相适应、部分消防设施建设跟不上火灾处置的需要、一些特殊场所的火灾隐患欠缺针对性治理措施等。广州正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水平,为城市改革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消防审批有可能和规划许可“脱钩”
消防审批是建设工程审批制度之中的重要一环。此次草案最大亮点,莫过于大刀阔斧对建设工程消防审批制度进行改革。
草案拟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繁简分流机制,缩减审批时间。同时,消防审批有可能和规划许可“脱钩”——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者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时,就不用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了。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规定呢?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刑翔解释,在立法调研时,优化建设工程审批流程、提高效率的呼声很高。将建设工程消防审批与规划许可进行捆绑,许多建设工程办理规划许可所需时间比较长,迟迟难以进行消防管理,安全隐患大。为此,草案拟进行以上调整规定。
与“脱钩”相配合的是,事实上已经投入使用的建筑物都要纳入消防审批范围,进行消防监管,以此减少火灾隐患。这是因为不少已经使用的建筑物介于灰色地带,无法办理规划许可,违法建设也较为常见,这些建筑都要办理消防审批,否则会有更大的火灾隐患。
不过这样一来,消防部门的审批工作业务量将大为增加,监管责任更大,需加大人、物、财力的投入。
消防审批制度另一改革,在于老旧建筑更新修缮后的消防设计审核。据悉,广州市当前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危房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老旧房屋建筑更新改造、修缮后,由于适用消防新标准审批,反而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等问题,不利于推进城市建设工作。
对此,草案拟规定,老旧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历史建筑进行更新改造、修缮的,可以免于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或者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标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不得擅自调整控规中的消防站选址
目前广州全市的消防规划落实情况还不理想,一方面是消防规划与其他规划不能有效融合,另一方面是其他规划关于消防的内容和要求,如消防站建设规划用地等,在消防部门不知情情况下,被调整或者变更。
对此,草案明确,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其中应包括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内容,其中涉及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的应经规划部门审查。消防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由规划部门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已明确的消防站选址用地应当用于消防站建设,不得擅自调整。
同时,有意见指出,由于广州超高层建筑、地铁和地下综合购物广场不断增多,目前消防部队使用的800M数字集群网通信技术,对这些建筑空间无法完全覆盖通信信号,影响灭火救援效能,因此消防通信纳入消防规划并实施比较迫切。
出租屋变仓库房东知情不报罚500元
对特殊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必须加强,出租屋是其中一个重点。草案拟规定,“包租公”“包租婆”对集中连片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的房屋内床位数总计达到15个以上的,在起居室(厅)、卧室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等火灾报警装置;发现承租人擅自将出租的房屋变更为仓储用途的,及时制止并报告区城管部门,否则将罚500元。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高层民用建筑数量已达10188栋,其中超高层有368栋,一旦发生火情,很容易形成“立体火灾”。然而,全市配备最常见的云梯救援高度仅约为54米(约18层),因此高层建筑灭火主要是依靠固定消防设施。
怎么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能力?对此,草案拟规定:高层建筑要在避难层(间)设置明显标志,保障不被占用以及其防烟、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在救援窗设置明显标志,保障其不被锁闭;在每一楼层对独立设置的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进行防火封堵。
与高层建筑不同,地下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首要突出“防火”。近年来,广州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体数量递增,规模较大、人员密集,从而火灾隐患多、扑救难度大。据研究,烟气的水平扩散速度为0.5m/s,人的水平疏散速度,正常条件下为1.0~1.2m/s,但人员密集加之发生火灾时照明条件不好,疏散速度远不能达到0.5m/s;人上楼梯的速度最快为0.6m/s,而烟气向上流动的速度可达3m/s,可见人不一定能跑得过烟气。
地下空间能否使用明火,针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意见不一。如今草案拟规定:由于允许使用明火的危险性过大,并且现在用电炉具餐饮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消防部门实践中已经停止审批使用明火,因此明确地下空间不得使用明火。
私车占小区消防通道最高罚款5万元
消防车通道是救灾的“生命线”,但具体到不同地方的消防通道管理要找谁负责呢?
根据草案,消防车通道的维护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有物业的建筑物消防责任人为物业企业,没有的则是全体业主;村内的为村民委员会。
由于停车位供求关系紧张,目前全市部分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相当普遍,特别是未开发利用地下停车场的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开不进去,耽误救火时机。据悉,前几年淘金路发生火灾,由于消防车道全部被堵塞,情况紧急,消防队不得不把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车掀翻。
对此,草案明确,责任人应按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的地面标志或者路边标志;对已设标志的通道上停放机动车辆等妨碍消防车通道畅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制止无效则报告派出所。否则,物业将被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至5万元罚款。
广州是全国首推微型消防站的城市。据统计,目前广州市应建城市消防站8196个,实有6559个,缺1637个,占应建数的20%。且其保护面积相对过大,任务日趋繁重,难以实现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而2014年广州开始建设的微型消防站正有“救早灭小”的优势。以2016年为例,全市建成微型消防站5418个,全市火灾群众自主扑救率达到76.39%,较2013年建设前提升45%。
广州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的实践经验,也总结到这次的消防地方立法中。草案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村应当建设微型消防站,倡导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以及大型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建设微型消防站。
据介绍,目前微型消防站存在力量编配不到位、应急响应不及时等问题。因此草案要求应按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人员及消防器材,并进行日常业务训练。据透露,建站成本约1至3万元,但倡导建设的尚未有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