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3月30日印发了《漳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漳建规〔2023〕1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履行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技术审查、消防咨询、消防设施检测、现场评定等相关技术服务的从业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消防工程审验工作实际,制定了《办法》。
二、《办法》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
1.第二章“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中的第十三条规定: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
2.第六章“附则”中的第四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3)《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实施细则》(闽建〔2020〕6号):
1.第一章“总则”中的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附则”中第三十六条规定: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深化推进“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实际,根据《暂行规定》和本细则规定,制定出台细化操作规定。
三、《办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本《办法》重点惩处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履职不到位、消防技术服务的范围和方式不明确,责任追究缺乏刚性制度支撑等问题。
为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从业行为提供了具体指引和操作指南,把消防工程安全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技术服务环节,将促使全市开展消防技术服务的活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做好消防技术服务,共同守护好全市消防安全。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法》共十条,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监督管理、考核内容、施行日期等内容;
《办法》配套有《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行为量化考核表》、《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量化考核说明》、《量化考核提供资料清单》、《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评价表》、《审查机构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及结果应用》、《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活动量化考核评价标准及结果应用》等多个附件。
五、《办法》由谁来实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
各县(区)、各开发区(投资区)消防工程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负责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对本地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办法》的管理对象是谁?
本《办法》的管理对象是漳州市内所有“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即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程建设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设施检测、现场评定等相关技术服务的从业行为。
七、如何量化考核?
根据本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机构量化考核表》《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量化考核表》《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评价表》的评价标准为依据进行量化考核。
八、《办法》量化考核后的结果如何应用?
(1)对审查机构量化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评价得分位列全市后2名(含不合格审查机构)的,将其列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实行差异化管理,对其进行不定期、不告知抽查,期限3个月;
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考核评价得分小于60分或排名后1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在评价周期范围内,实施全市所承接的项目重点监管;
考核结果“C级以下(含不合格)”的扩大所承接项目技术复查的比例,对技术复查检查问题限期核实整改,涉及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监督检查成果,作为省厅指导、监督施工图审查机构规范化运行的参考指标。
(2)对建设工程消防检测服务量化考核结果的应用
针对量化考核为C级单位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每季度进行抽查监管;
针对量化考核为D级单位项目,加强施工过程监管频率,每季度督查中进行全数抽查;
针对量化考核得分位列全市后2名(含不合格消防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的,将其列入事中事后动态监管的重点对象,进行差异化管理,期限6个月;
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考核评价得分小于60分或排名后1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在评价周期范围内,实施全市所承接的项目重点监管;
向市消防救援支队推介量化考核评价结果。
九、对量化考核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对量化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申诉期为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管部门收到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复查。
来源: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链接:
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3-04-14/1577786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