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根据总队年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上半年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及执业活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相关事项和标准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内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二)维保检测技术服务项目。通过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和广西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抽查2022年度已出具技术报告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项目。
每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随机抽查服务项目数量不少于1个。如技术服务机构尚未开展执业则只检查从业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二、检查内容和依据
(一)从业条件。重点检查企业法人资格、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设备配备、从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情况。
(二)执业活动。重点查处以下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不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2.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保养。
4.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未发挥应有作用等直接威胁消防安全的情况。
5.承接业务未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6.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7.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等行为。
(三)“系统”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系统”中录入的信息数据是否真实、完整。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XF1157)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分为从业条件和执业质量核查,由消防救援机构监督人员、广西消防技术服务专家库部分专家人员组成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实施。
四、结果运用
(一)实施执业诚信评价管理。本次专项检查采用记分制进行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从业条件核查评分和执业情况核查评分各占50%。评估结果分为A(90分以上)、B(80分—89分)、C(60分—79分以上)和D(60分以下)四个档次。评价结果将进行网上公布。评价结果为“C”档次以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评价结果为“D”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将暂停广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权限直至整改合格(具体评分标准细则见附件)。
(二)实施违规处罚。在专项行动中发现有达到立案标准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由辖区支队、大队予以立案查处。同时,对未达到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将通报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对存在出具虚假或失实文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将通报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
(三)纳入信用监管。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纳入信用监管对象,执业违规行为纳入失信行为范畴,符合严重失信行为界定情形的信用主体将列入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名单。
附件:
1.广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现场实地评查细则
2.广西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现场监督抽查评查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