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2020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闽消〔2020〕204号)、《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2021年度第一次消防技术服务执业活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闽消〔2021〕52号)、《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2021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闽消便函〔2021〕237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再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与再教育对象
(一)直接考试对象。在2021年度第一次消防技术服务执业活动专项检查(时间:2021年3月中),赋分降至40分以下以及2020年度从业条件专项整改不合格暂停权限类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机构在历次专项监督检查实施前通过“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录入以及整改期间离职的所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
(二)再教育对象。在2021年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时间:2021年8月中),具备从业条件但赋分降至40分以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
二、考试与再教育考试时间
(一)直接考试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9月29日。
(二)再教育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21日(总学时20个课时,每课时30分钟,共计600分钟)。
三、教育安排
(一)登录方式。总队“线上教育课堂”已于本月正式上线,所有参加人员请按照《用户操作手册》(附件)的步骤,进入“福建消防”微信公众号,完成个人账号激活,直接考试对象可跳过线上课程,直接参加考试。
(二)教育考试方式。直接考试对象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经测试合格后,即可恢复执业;其余再教育对象采取“远程教育+在线测试”的方式,修满不低于20学时的线上课程,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在线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执业。
附件:线上教育课堂用户操作手册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