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发布了关于《陕西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
■ 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同一单位(场所)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年度检测服务项目应由不同的项目负责人负责。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应当使用陕西省消防技术服务执业信息管理平台,动态记录工作流程、轨迹,上传资料佐证,确保执业全过程在电子围栏范围内完成。
■ 对仅满足从业最低条件,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数量较多的机构,应当提高抽查比例,重点检查其项目负责人、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到场执业,服务质量是否达标。
■ 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对为起火单位(场所)提供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责任倒查。
■ 对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时,应综合对比该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实际执行价格与企业公示(备案)价格、同行业同类型项目执行价格和行业自律指导价。如发现该项目(按照面积计算)的服务单价,低于企业公示(备案)价格、同行业同类型项目平均执行价格或行业自律指导价达到50%以上的,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重点检查其服务执业行为是否达标。
■ 消防技术服务信用管理包括积分制管理、评级管理、红黑名单制管理等。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分为四个评价等级。
90分及以上为A级(优秀,以红色表示)
75分(含)—89分为B级(良好,以绿色表示)
60分(含)—74分为C级(一般,以黄色表示)
60分以下为D级(较差,以黑色表示)。
对评定为A级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列入消防技术服务“红名单”,优先推介;对评定为D级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列入消防技术服务“黑名单”,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
其中关于人力资源的得分项如下:
其中关于执业人员的加分项如下:
其中关于服务质量扣分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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