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规范组官方独家答疑(八)

 2021-07-02 18:15:17   来源:建筑电气杂志   浏览:4425

国家标准GB 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本专栏简称《民标》)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GB 51348-2019国家标准编制组独家委托建筑电气杂志社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并收集整理宣贯过程中大家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由GB 51348-2019国家标准编制组以“GB 51348-2019问答”的形式陆续在《建筑电气》杂志、建筑电气网站论坛及建筑电气杂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以帮助大家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标准GB 51348-2019。

13.7.4建筑物(群)的消防用电设备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6消防末端配电箱应设置在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消防控制室和各防火分区的配电小间内;各防火分区内的防排烟风机、消防排水泵、防火卷帘等可分别由配电小间内的双电源切换箱放射式、树干式供电。

13.7.11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外,各防火分区的消防用电设备,应由消防电源中的双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电,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3.7.15消防应急照明电源供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2当楼层有多个防火分区时,宜由楼层配电室或变电所引双回路电源树干式为各防火分区内的疏散照明双电源配电箱供电。在各防火分区配电间设置疏散照明配电箱,电源由双电源配电箱供给,疏散照明配电箱配出的分支回路不宜跨越防火分区。

【问题】:

1第13.7.4条第6款未明确提及消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可分别由配电小间内的双电源切换箱放射式、树干式供电。而第13.7.11条所指的“各防火分区的消防用电设备”从理解来看包含了消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同时第13.7.15条规定“楼层有多个防火分区时,宜由楼层配电室或变电所引双回路电源树干式为各防火分区内的疏散照明双电源配电箱供电。”那么消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是否可以由本防火分区的消防双电源切换箱引出,即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外的所有消防设备共用一套消防双电源切换箱,还是需单独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双电源配电箱?

2对于防火分区内的消防风机、消防潜水泵、防火卷帘、挡烟垂壁,采用如图1所示的供电方案是否可行(以消防风机为例)?

供电方案

【回复】:

1第13.7.4条第6款中“各防火分区内的防排烟风机、消防排水泵、防火卷帘等”,其中“等”指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外的其他消防设备,与13.7.11条吻合。而第13.7.15条“……疏散照明双电源配电箱供电”是明确消防应急照明与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外的其他消防设备供电条件是一致的,故消防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可由防火分区内同一消防双电源切换箱供电。

第13.7.15条“在各防火分区配电间设置疏散照明配电箱,电源由双电源配电箱供给……”,故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可由防火分区内消防双电源切换箱引出分支回路的方式供电。第13.7.15第7款规定“备用照明可与疏散照明共用双电源配电箱或疏散照明配电箱……”(此处疏散照明配电箱指的是双电源转换开关安装在疏散照明配电箱里的情况,在GB 51309-2018实施之前,双电源转换开关是允许这样做的),是否在每个防火分区内设置备用照明配电箱,应视防火分区内备用照明的容量及分布由设计师确定。考虑到分项计量要求,可根据情况加设分项计量表。对于平时无人工作场所,如消防风机房等可除外。

2防火分区内设置的消防双电源切换箱可按图2或图3方式供电。图2为放射式供电,图3为树干式供电。对于问题所列的配电方案图中,消防配电总箱A、B的配出回路应按照配电干线的要求选择,但按《民标》第13.7.10条要求,不宜采用这种方式供电。

放射式供电

树干式供电

GB 51348-2019国家标准编制组

建筑电气杂志社

本问答全文载于《建筑电气》2021年第6期,详文请见杂志。

版权归《建筑电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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