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发布了。
自2020年11月1日起新立项的项目或2021年1月1日前未完成施工图审查的项目适用本意见。
改革内容:
1、取消一般工程强制性施工图审查。
除轨道工程外,不再强制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是实行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质量承诺书即可办理下一环节手续。
3、是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组建专家库,组织专家对按比例抽取的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评审。
4、落实勘察设计质量终身制。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服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的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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