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方案》,提出了青岛市联合审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10月19日前,将消防审查并入施工图综合审查,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机构设立受理窗口,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机构,由受理窗口向建设单位统一出具审查文书。
10月25日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完成“联合审图工作窗口”设立工作,正式启动综合审图的受理申请,建设单位自主确定综合审图机构。
10月25日前,消防、人防部门已受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人防设计审核(查),继续由消防、人防部门按照既定审批流程负责办结;经审核(查)不合格需重新报批的,纳入综合审图范围。
上述工作,各区(市)要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
近期,青岛市政务服务管理、城乡建设、消防、人防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各项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10月17日和18日,四部门共同组织了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共计100余名审查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