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
这次会议审议了有关消防救援队伍的事项。
1、消防救援衔
(1)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
(2)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受国务院委托,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作了关于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的说明。
(3)条例(草案)内容。共7章28条,规定了消防救援衔的设置、授予对象等内容,草案规定按照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消防员分别设置消防救援衔,充分做好现役制与职业制的衔接过度。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能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22项职能职权,主要与法律和人事有关。
其中,第16项职责是:
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3、消防救援衔的审议
(1)27日。下午三时全体会议,听取草案说明。
(2)29日。上午九时,分组审议。
(3)31日。下午三时,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
消防救援将实行衔级制了。
从军衔,警衔,外交人员衔,到消防救援衔,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