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防火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298-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4.1.4、4.1.5、5.1.1、5.1.4、5.1.11、5.4.2、5.4.3、5.5.5、8.4.7、9.5.4、11.1.11、11.1.5条为强制性条文。
地铁是一种大容量、快捷、规模浩大的交通性公共建筑。当车站和区间位于地下时,空间封闭,通道狭长,无法形成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与排烟。一旦地铁工程内发生火灾,不良的物理环境造成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极为困难。
地铁火灾事故具有以下特点:
1、疏散难度大
(1)垂直高度深。一旦突发火灾事故后,乘客从站台或站厅仅凭自身体力往地面逃生,外加对地铁环境的不熟悉,安全逃生的把握性不大。
(2)逃生途径少。地铁运营环境的特定性,决定了供乘客安全逃生途径的单一性,除安全疏散通道外,既没有供乘客使用的垂直电梯(部分地铁设计上仅考虑残疾人专用电梯),也没有紧急避难场所。
(3)营救路线单一。消防人员想要进入地铁站内或隧道内实施救援,无其它捷径,只能从乘客逃生方向的通道逆向进入。
2、扑救难度大
(1)火情侦察困难,难以接近火点。
(2)地铁位于地下有限空间,地铁出入口少,通道狭窄,且疏散距离长。
(3)大型灭火设备无法进入现场,进入人员因烟热作用,不易接近起火部位,延长扑救时间。
(4)地铁密闭条件好,火灾发生后,热量不易散出。
3、允许逃生时间短
《地铁设计防火标准》着重对地下车站、地下区间的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安全疏散、建筑构造以及相配套的设施进行了规范,以提高火灾时乘客的生还率和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本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采用钢轮钢轨系列的新建地铁、轻轨工程和采用钢轮钢轨系列的既有地铁或轻轨运营线的延伸扩建工程的防火设计。对既有地铁和轻轨工程的改建,考虑到地下部分情况复杂,本标准中的某些要求难以实现,故未予明确。在实际地铁和轻轨工程的改造建设中,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尽量采用本标准的相应技术要求,而对这些工程的地上部分,一般均不存在困难,因此可以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
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涉及多个不同专业的协调与配合,相互间紧密配合,共同保障和实现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功能和其中不同用途区域的防火安全需要和目标。本标准规定了新建和扩建的地铁和轻轨交通工程的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还有不少要求不是由本标准来规定,因此设计还需与其他标准配合进行。与本标准密切相关的标准,除本标准在“引用标准名录”中给出的外,尚有《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7、《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等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以及有关建筑防火和地铁列车的产品技术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