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防员报考条件提高,建(构)筑物消防员即将成为历史!

 2018-06-21 09:38:47   浏览:30045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征求意见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已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在制定中广泛调研和分析国际国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我国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经验,参考国家最新标准和规范,充分考虑与我国现行职业标准的衔接和配套,完善了职业等级划分,更新了相应的职业技能标准,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在原《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调整:

  1、职业名称改变。由“建(构)筑物消防员”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

  2、职业功能调整。原“建(构)筑物消防员”含有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设施维护与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培训5个职业功能,新“消防设施操作员”含监控消防设施、操作消防设施、保养消防设施、维修消防设施、检测消防设施、技术管理与培训6个职业功能。

  3、取消了培训要求。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要求,取消了培训期限、培训师资、培训场地等培训要求。

 4、增加了关键技能。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5、设立了两个职业方向。职业标准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设立了“消防设施监控”和“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两个职业方向。

  四、本《标准》由应急管理部消防局组织专家和实际工作者深入研究,共同努力完成。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

  六、本《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司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审定,主要审定人员有:……

  七、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单位和同志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鸣谢。

  八、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1年月日起施行。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征求意见稿)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消防设施操作员

  1.2职业编码

  4-07-05-04

  1.3职业定义

  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表达、计算、分析、推理、判断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技能操作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综合评审针对技师、高级技师,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实行机考的应根据考试机位合理确定考评员人数;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2:1,且为3人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5人以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闭卷考试时间不少于100分钟,机考时间不少于6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工、中级工不少于30分钟,高级工不少于40分钟,技师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8.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实行机考的在具备考试条件的机房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满足技能操作鉴定条件的场所进行。鉴定场所应配备典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其他消防设施等消防设施,具有必要的报名受理、等候考核、评审答辩、档案存放等场所。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2)遵纪守法,严守规程。

  (3)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4)精益求精、钻研业务。

  (5)临危不乱、科学处置。

  2.2基础知识

  2.2.1消防工作概述

  (1)消防工作的性质和任务。

  (2)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2.2.2燃烧与火灾基本知识

  (1)燃烧的本质和条件。

  (2)燃烧过程。

  (3)燃烧类型。

  (4)燃烧产物及其毒性。

  (5)火灾的定义和分类。

  (6)火灾的发生及发展过程。

  (7)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原理。

  2.2.3消防水力学基本知识

  (1)水的性质和灭火作用。

  (2)消防供水常识。

  2.2.4电气消防基本知识

  (1)电工学基础。

  (2)电气线路、设备防火。

  (3)雷电、静电防火。

  2.2.5建筑消防基本知识

  (1)建筑物、构筑物的定义及分类。

  (2)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

  (3)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4)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5)建筑物的防火分区。

  2.2.6消防设施基本常识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概述。

  (2)自动灭火系统概述。

  (3)其他消防设施概述。

  2.2.6初起火灾处置常识

  (1)火灾报警。

  (2)安全疏散。

  (3)火灾扑救。

  (4)火灾现场保护。

  2.2.7计算机基础知识

  (1)计算机系统的组成与功能。

  (2)Windows操作系统的基本操作和应用。

  (3)文字处理软件的功能和使用。

  (4)电子表格软件的功能和使用。

  (5)因特网的基本概念和应用。

  2.2.8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

  (3)消防法规、技术标准的相关知识。

  (4)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五级/初级工

  本等级适用消防设施监控职业方向。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要求

1.

1.1巡检消防设施

1.1.1★能识别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1.1.2★能根据状态指示灯等判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

1.1.3能检查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

1.1.4能完成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操作,并更换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打印纸

1.1.1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组成、功能及区别

1.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状态判定方法

1.1.3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检查方法

1.1.4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的操作方法

1.2处置报警信息

1.2.1★能区分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联动、监管及故障报警信号

1.2.2★能通过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查看报警信息,查明报警部位

1.2.3能通过多种方式核实报警信息

1.2.4能按规程处理火警误报、故障报警、监管报警信息

1.2.5能使用外线电话等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火警信息

1.2.1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功能及判断方法

1.2.2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查询方法

1.2.3核实报警信息的方法

1.2.4处理火警误报、故障报警、监管报警的方法

1.2.5火灾报警的方法和内容

2.

2.1操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

2.1.1★能调整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至“自动”工作状态

2.1.2能使用手动报警按钮报火警

2.1.1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调整方法

2.1.2手动报警按钮的操作方法

2.2操作其他消防设施

2.2.1能区分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2.2.2★能使用室外消火栓进行灭火操作

2.2.3★能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进行灭火操作

2.2.4能调整消火栓系统的消火栓泵组的电气控制柜的“手/自”工作状态并手动启/停消火栓泵组

2.2.5★能根据火灾类别选择灭火器并进行灭火操作

2.2.1消火栓系统的分类、组成及工作原理

2.2.2室内、外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的操作方法

2.2.3灭火器的分类及操作

3.

3.1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1.1能清洁维护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外表面

3.1.2 能更换火灾报警控制器打印机的打印纸

3.1.1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保养内容及方法

3.1.2火灾报警控制器打印机打印纸更换

3.2保养其他消防设施

3.3.1能清洁维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应急灯具

3.3.2能维护保养防火门

3.3.3能维护保养消火栓系统的管道、阀门、消火栓箱体

3.3.4能维护保养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消防水池

3.3.5能清洁维护灭火器

3.2.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保养内容及方法

3.2.2防火门的保养内容及方法

3.2.3消火栓系统的管道、阀门、消火栓箱体的保养内容及方法

3.2.4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增稳压设施的保养内容及方法

3.3.5灭火器的清洁维护方法

  3.2四级/中级工

  消防设施监控职业方向考核第1、2、3项职业功能,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考核第2、3、4、5项职业功能。

职业功能

工作内容

技能要求

相关知识要求

1.

1.1巡检消防设施

1.1.1★能区分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1.1.2★能根据状态指示灯等判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

1.1.3能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

1.1.4能完成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操作

1.1.5能通过水位仪等判定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水位

1.1.6能判定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的工作状态

1.1.7★能确认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处于“自动”工作状态

1.1.1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组成、功能

1.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状态判定方法

1.1.3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检查方法

1.1.4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的操作方法

1.1.5消防水池、消防水箱蓄水量及水位的判定方法

1.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消防系统的组成、功能及运行状态判定方法

1.1.7消防设备末端配电装置的分类、工作原理及检查方法

1.2处置报警信息

1.2.1★能区分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联动、监管及故障报警信号

1.2.2★能通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查看报警信息,查明报警部位

1.2.3能通过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等报警控制器、防火门监控器等消防设备查看报警信息,确认报警部位

1.2.1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报警功能及判断方法

1.2.2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查询方法

1.2.3电气火灾监控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防火门监控器等消防设备的报警记录查询方

2.

2.1操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1.1★能调整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至“自动”工作状态

2.1.2能根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设备的状态指示灯等判定现场消防设备的工作情况

2.1.3 能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查询历史信息

2.1.4能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总线控制盘手动启动防烟排烟系统、释放防火卷帘、关闭常开型防火门、切断非消防电源、迫降电梯、启动警报装置

2.1.5能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直接手动控制单元手动启动喷淋泵组

2.1.6能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直接手动控制单元手动启动消火栓泵组

2.1.1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调整方法

2.1.2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查看现场消防设备工作状态的方法

2.1.3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历史记录查询方法

2.1.4消防控制室的控制和显示要求

2.1.5消防联动控制器直接手动控制单元的操作方法

2.2操作自动灭火系统

2.2.1能区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类型

2.2.2能调整湿式、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淋泵组的电气控制柜的“手/自”工作状态并手动启/停喷淋泵组

2.2.3能调整增稳压设施配用泵组的电气控制柜的“手/自”工作状态并手动启/停泵组

2.2.1湿式、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组成及工作原理

2.2.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泵组的操作方法

2.2.3消防增稳压设施的分类、组成及操作方法

2.3操作其他消防设施

2.3.1能使用消防专用电话主机、消防专用电话分机进行通话

2.3.2能使用消防广播主机播放疏散指令

2.3.3能手动操作正压送风口,调整送风机的电气控制柜的“手/自”工作状态并手动启/停送风机

2.3.4能手动操作挡烟垂壁、排烟口,调整排烟风机的电气控制柜的“手/自”工作状态并启/停排烟风机

2.3.5能调整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手/自”工作状态并手动释放防火卷帘门

2.3.6能调整防火门监控器的“手/自”工作状态并手动关闭常开型防火门

2.3.7能调整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控制器的“手/自”工作状态并手动操作使其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3.8能操作“紧急迫降”按钮迫降电梯

2.3.9能使用辅助逃生自救设施

2.3.1消防专用电话主机、消防专用电话分机的使用方法

2.3.2消防广播主机的操作方法

2.3.3防烟系统的分类及正压送风口、送风机的操作方法

2.3.4排烟系统的分类及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机的操作方法

2.3.5防火卷帘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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