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探亲休假
一直是广大指战员关心的问题
特别是基层消防员
由于执勤安保、在位率等各种原因
落实休假并没有预期那么美好
在一些单位
休假本该是一项权益
实际却成了一种奢望
改制后
家在驻地的消防员逐渐增多
结婚政策与地方同步后
已婚消防员也呈逐年增多趋势
也有一些招录消防员
在进入队伍前就已经是已婚已育
大家都想多回回家
多看看年迈的父母
多陪一陪子女
可一些不可避免的原因
总是给休假带来阻碍
都说,一切都会慢慢会变好。这不,关于消防员休假政策,迎来好消息了!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休假探亲暂行规定》已印发实施!
规定明确:
消防救援人员休假、探亲按照服从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按年度实行计划管理,探亲假统一纳入年休假计划。
休假、探亲是消防救援人员应当享有的权利。各级要把落实休假、探亲制度作为关心部属、关爱基层的重要抓手,按照规定安排所属人员应休尽休。各级领导应当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带头休假、探亲。
休假
工作≤20年干部年假20天
工作≥20年干部年假30天
艰苦边远地区按相关规定可增至40天
不享受探望父母假和配偶假的消防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
1年≤工作≤10年消防员年假10天
10年≤工作≤20年消防员年假20天
工作≥20年消防员年假30天
高原和特殊岗位工作的消防员,在原假期基础上增加10-30天假期
探亲
未婚干部与父母异地依情况假期30-40天假期
已婚干部与父母异地探望父母假期20天
已婚干部与配偶异地探望配偶假期40天
已婚干部与配偶、父母异地探望假共计45天
四级消防士以上消防员未婚消防员与父母异地,四级消防士年假期20天
三级消防士以上消防员探望父母假期30天
已婚消防员与父母异地,探望父母假期20天
已婚消防员与配偶异地,年探望假期40天
已婚消防员与配偶、父母异地,年探望假期45天
在高原和特殊岗位工作的消防员,在原假期基础上适当增加假期
护理假
30天
婚假
在法定基础上增加婚假7天
产假
98天产假外+90天孕产假,高海拔地区可增加孕产假
消防救援人员确因工作原因当年未安排休假、探亲或者在休假、探亲期间被召回未能安排补休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计发未休假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标准:个人未休假经济补偿计领金额=(本人全年工资收入÷261天)×200%×本人未休假天数。
来源:消防员之家V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ME2J70hMhpUSdt7SOuN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