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消防技术服务行业治理专项行动

 2023-06-01 09:23:31   来源:浙江消防   浏览:324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除险保安”工作部署,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平安护航亚运会、亚残运会,依法打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开展服务、出具虚假报告、注册消防工程师违规“挂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堵塞风险漏洞,促进浙江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5月29日,省消防救援总队与省检察院联合部署开展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联动治理“蓝光”专项行动,将通过组织一轮联合专项检查、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办理一批典型案件、出台一批规范文件等“八个一”专项行动,切实深挖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监管盲点,严厉惩治违法犯罪,共同推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专项治理活动图片

专项治理文件

专项治理活动要点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自查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开展自查。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从业准则,开展下列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

(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等活动,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工艺、流程开展维护保养检测,保证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部分)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六)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从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五)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三)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

(五)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六)健全的质量管理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法律责任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法律责任,节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

第二十六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的;

(二)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三)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

对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的;

(二)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或者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的;

(三)承接业务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的;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

(五)未建立或者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的;

(六)未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的。

第二十九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失实文件的,或者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浙江消防

原文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ipEEn_1Ns9zf0y7zx441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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