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通报,5月25日18时55分,江北消防接到报警称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人民路247号的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滩区门诊部4号楼起火。消防立即派遣力量前往处置,19时25分火灾已经扑灭。有1名工作人员吸入烟雾,暂无人员伤亡。
日前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行业标准《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了有关医疗建筑消防的新要求,具体如下:
局部修订说明
本规范此次局部修订工作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2]21号),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与《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0024-2022、《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等规范协调一致。
结合IEC60364-7-710标准,补充医疗场所、医用电气设备术语,补充修改表3.0.2医疗场所及设施的类别划分与要求自动恢复供电的时间。
补充疫情、灾情情况下,临时应急电源、通讯设施接入要求。
增加医疗场所无接触、光纤通讯等设施,完善非接触接诊、分诊等智能化措施要求。
增加视频监控拾音场所。
增加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电气应急转换措施要求,
增加快速建立医疗救治体系的措施,如体育馆、展览馆、厂房、大型库房等建筑应对突发事件时医疗电气应急转换措施。
增加机器人等自动消杀、服务应用的电气设置要求。
规范修订稿原文链接: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