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责任,营造依法依规执业、优质高效服务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对252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进行了查处。
被处罚机构
01、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
违法事实:以分公司名义向山海城家园一期小区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50000元,并对直接负责人毛某处罚款10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盐田区消防救援大队
02、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伟
违法事实: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时指派的现场测试人员无相应的从业资格,指派无资格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10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03、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良
违法事实: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签名;未按规定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未明确项目负责人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27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
04、深圳深中孚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
违法事实:未在经其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无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10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05、深圳市广安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亮
违法事实: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19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06、广东天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
违法事实:未在经其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无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4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07、深圳中建消防器材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
违法事实: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151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
08、深圳汇安消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安
违法事实:在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10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大鹏区消防救援大队
09、东莞市宇浩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粟*明
违法事实:未在经其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无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4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光明区消防救援大队
10、广东检安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福
违法事实: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85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11、广东为众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红
违法事实:未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21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12、深圳恒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华
违法事实: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2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13、深圳市国源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高
违法事实: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3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坪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14、深圳市胜捷消防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
违法事实: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未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7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
15、深圳荣新建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銮
违法事实: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事项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55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南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16、深圳市兴业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东
违法事实: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25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17、深圳市金灿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林
违法事实: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7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
18、湖南森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波
违法事实: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未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处罚决定:对单位处罚款5000元
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
在此,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呼吁民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治理,各建筑管理单位要自觉抵制消防技术机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