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辖区火灾防控基础,有效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近日,三山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三山某广场消防安全隐患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日前,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举报投诉称三山区某广场消防无水存在安全隐患。大队监督员于当日前往核查,经现场检查,发现A3楼整个喷淋管网无水、室内消火栓管网无水,举报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针对这一情况,大队监督员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经大队集体研究,决定给予该单位4.4万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
目前,该单位已上缴罚款,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下一步,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并积极受理群众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