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柳州
两名男子在融水苗族自治县
一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时
被融水县城北派出所
依法查获并进行处罚
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
两名男子来到社区
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并在培训后
推销水基型灭火器和防烟面具
两人均身着制式服装
但与电视中的“蓝朋友”并不一样
这让社区工作人员
对这两名男子的身份产生怀疑
遂拨打110报警
经调查
李某和魏某所穿戴的制式服装肩章
与原公安消防部队标识极其相似
普通群众难以辨别
以此误导群众购买其推销的消防产品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阿消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点来了!
消防员出警、培训均不会收取费用,也不会在培训后推销消防器材、书籍资料等物品。在监督执法或培训时,消防员会穿戴制式工作服,并随身携带相关证件。
如果遇到假冒消防部门名义骗取钱财的情况,可联系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反映情况,或拨打110报警,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