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被罚32000元!这38个单位及个人被曝光

 2022-08-10 09:47:03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浏览:2602

为持续推进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有效遏制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和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对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工厂企业、住宅小区、“三小”场所、出租屋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和个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对38个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大岭山镇

广东省**城市少年研学基地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处以32000元罚款。

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

大岭山镇东莞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

东莞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被处以5100元罚款。

长安镇

东莞**电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指示标志等设置不符合标准,被处以28000元罚款。

东莞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处以31000元罚款。

凤岗镇

东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处以11000元罚款。

赵*林经营的出租屋:占用疏散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被处以600元罚款。

石龙镇

东莞市**公学幼儿早期教育有限公司:未按标准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处以10200元罚款。

石排镇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石排镇“东莞市**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东莞市**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被处以5000元罚款。

樟木头镇

东莞市樟木头**沐足阁: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被处以5000元罚款。

道滘镇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道滘镇广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广东**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责令限期整改。

东莞市道滘镇**物业工业园: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责令限期整改。

常平镇

罗某因“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车”,被处以50元罚款。

王某因“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车”,被处以50元罚款。

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

常平镇王某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

王某因“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被处以50元罚款。

东坑镇

违规住人,被临时查封

东坑镇“**五金加工店”:违规住人,被临时查封

**五金加工店:违规住人,被临时查封。

**公寓: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处以50元罚款。

厚街镇

新围厚新南路14号出租屋: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被责令现场整改。

新围村南路12号出租屋: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被责令现场整改。

寮厦荔园北路13号出租屋: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寮厦荔园新村一巷16号出租屋: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中兴路78号出租屋: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菊塘路十巷21号出租屋: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下汴富民路北边二巷7号出租屋: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莞城街道

“**国际瓷砖”:违规住人,被责令限期整改。

洪梅镇

胡*尼拉面店: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洪屋涡分店: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均泰街二巷1号出租屋: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洪梅镇出租屋: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梅沙西三区四巷4号出租屋: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企石镇

石*琼经营的东莞市企石**文具加工店:室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责令现场整改。

望牛墩镇

加**速递: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时*医药: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天*包子店(欣*包子店):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湘*商店(湘*日用品店):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鑫*电池(鸿*汽车蓄电池店):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源*石材(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规住人,被责令现场整改。

虎门镇

黄某因“驾驶的车辆(粤S3B9**)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50元罚款。

赖某因“驾驶的车辆(粤SG99**)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50元罚款。

中堂镇

中堂镇卢某驾驶的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中堂镇卢某驾驶的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卢某因“驾驶的车辆(渝AS11**)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被处以50元罚款。

消防部门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引以为戒,摒弃消防安全陋习,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维护日常生活、工作中的消防安全。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火灾隐患,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或微信关注“东莞消防”公众号通过“随手拍”小程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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