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了《“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为规划),有序推进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规划对消防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
集中开展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四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推动各地每年将隐患集中的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储能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
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加强传统村落、历史名镇、文物古建筑群等场所消防设施和用火用电管理。
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统筹水上消防能力建设。
推动消防装备设施更新升级。
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
全面推行事故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