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广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南宁两起火灾调查

 2022-04-11 09:29:25   来源:广西检察院   浏览:1587

为抓实抓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南宁市高新区罗文大道四海仓储物流园、北湖北路科林独秀地板仓库接连发生火灾后,广西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诉源治理,4月7日,自治区检察院、南宁市检察院、西乡塘区检察院联合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南宁市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南宁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再次深入南宁市四海仓储物流园火灾现场和南宁市北湖北路火灾现场,查看、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

广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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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仓储物流园火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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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北路火灾现场)

案情简介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3·27”四海仓储物流园火灾案

3月27日23时许,南宁市高新区罗文大道四海仓储物流园发生火灾,现场烧毁3辆车(2辆非法售卖私油的油罐车,1辆违规改装储存汽油的面包车)、集装箱、木板及杂物,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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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知火灾情况后,西乡塘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赴火灾现场走访,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后经调查,火灾原因为油罐车向改装面包车违规输油时操作不当引发火灾。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抓获梁某、蒙某、朱某三名嫌疑人并以危险作业罪对三人立案。立案后,西乡塘区检察院快速做出反应,立即与公安机关对接,并派员提前介入本案,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强制措施适用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于3月29日、30日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了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要求加强监督管理。

检察机关介入北湖北路科林独秀地板仓库火灾调查

3月30日晚,南宁市北湖北路科林独秀地板仓库发生火灾。3月31日上午,南宁市检察院联合西乡塘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实地走访了火灾事故现场并及时介入火灾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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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检察机关通过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共同排查,重点对失火仓库附近的变电设施、居民居住区、人民集中场所进行了风险评估和取证,将初步查明的火灾调查信息进行了记录。

经现场了解,失火仓库属于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三合一”场所,生产用电设备较多,或存在电器线路布置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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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会商中,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南宁市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南宁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就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分析,南宁市检察院、西乡塘区检察院就火灾事故的定性和取证方向提出了意见建议,自治区检察院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目的、工作要求和提出了结合两起火灾事故发生原因全面排查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意见建议。

最后,与会各方就火灾事故的定性、全面排查打击“黑油点”、全面排查化解仓储物流领域消防隐患、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等事项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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