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长安一名租客被依法拘留十日
原因是在公共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警情通报:
2021年2月18日04时23分许,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长安镇沙头滨河路一出租屋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立即调派长安消防救援大队前往处置。现场火势于04时32分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初步查明:
该起火灾为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出租屋三楼通道引发,火灾造成多人被困,经过消防指战员的不懈努力,将被困群众全部救出,无人员伤亡。
安装在楼道的监控视频
还原了此次起火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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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时许,候某某将电动自行车放置在3楼楼梯口充电
▲次日4时许,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起火
从冒烟到爆炸
整个过程仅需6秒!
产生的浓烟迅速笼罩楼梯间!
事主被依法拘留十日
经火灾现场实地勘察、调取监控视频、询问当事人等证据材料,认定事主侯某某,因在租住的出租屋三楼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涉嫌存在过失引发火灾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侯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下一步还将继续追究二手房东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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