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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消防救援分局成立,全国首个?
来源:靠山屯闲话作者:老说 2021-01-11 10:03:17浏览量: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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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上午,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街道消防救援分局在街道第二办公楼揭牌亮相,标志着广东省首个消防救援分局正式建成。省消防救援总队刘胜高级工程师、市消防救援支队李汕支队长、香洲区刘齐英区长和市、区两级住建、应急、公安、司法等部门领导以及消防指战员代表共100人参加仪式。

香洲区拱北街道消防救援分局

香洲区拱北街道消防救援分局

香洲区拱北街道消防救援分局

仪式上,李汕支队长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的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市、区两级政府领导表示衷心感谢,勉励分局全体同志要增强业务本领,尽快进入角色,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平安的消防安全环境。

香洲区拱北街道消防救援分局

据悉,消防改革后,基层镇街消防监管“无机构、缺力量”的问题较为突出。在此背景下,市消防救援支队以镇街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防消融合”要求,创新“局站合一”模式,由消防救援站对应镇街设立“消防救援分局”,消防救援站站长兼任分局局长、挂职镇街党委委员,全面统筹镇街消防工作,彻底打通了灭火救援“最先一公里”和防火监督“最后一公里”。

香洲区拱北街道消防救援分局

香洲区拱北街道消防救援分局

靠山屯的话:

1、消防机构的执法监督力量在乡镇街道是空白。长期以来,消防机构仅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有消防监督执法力量,灭火救援队伍又不承担执法工作任务。由此,在乡镇、街道一级,大量的单位依赖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管,这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失控漏管的问题。原安监部门在乡镇有安监办,但法律又未规定安监力量可以进行消防执法,这支力量临时还不能起到消防监管作用。在这种背景下,乡镇街道一级,尤其是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监管力量是相对薄弱的,消防工作在最基层缺乏机构支撑。

2、广东做法的几个核心点。广东珠海的这次尝试,意在解决基层镇街消防监管“无机构、缺力量”的问题,主要的做法是在消防救援站的基础上,设立消防救援分局(这个名字也是一个创新),局站合一、防消融合,也就是这个消防救援站在平时以消防救援分局名义,履行消防执法监管职能,消防救援站站长兼任街道党委委员、消防救援分局局长,以便有权力能够进行统筹和协调。

3、消防救援分局设立的几个问题

(1)机构架设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消防执法监管机构,是否应经过组织审批程序,机构名称是否应经过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或经上级消防救援机构核准?

(2)消防救援分局如何执法?救援分局是否有自己的印章,在执法时程序如何进行(检查、立案、调查、审批等),是否具备有检查、处罚等相应权力,与公安派出所的关系如何理顺,与消防救援大队的关系如何确认?消防救援分局在执法中如果出现过错,是否会有相应的追究?

(3)消防救援分局如何处理灭火救援与执法监管的关系?作为局站合一的整体,消防执法监管是由全体队员参入,还是抽调部分人员专门执法,如何更好地处理灭火救援和执法监管的关系,是否有年度执法任务量化要求,是否会影响训练和灭火救援?

消防救援分局的成立和运行是个新生事物,基层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工作也确需加强,希望广东的改革尝试能够不断总结分析,为全国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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