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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即发证 事前审批将终结
来源:明哥说消防作者:明理通达 2021-01-07 14:15:58浏览量: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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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个工作日,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向火山人公司负责人发放了北京市第一张《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点击查看:北京市首张开业消防安全许可证来了!

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在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向火山人公司负责人发放了北京市第一张《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

自2021年1月1号起,北京市消防部门在全市开展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实行消防部门告知,经营单位自行承诺,先行办证,消防部门在30日内现场核查的行政许可便民措施。这样的许可程序,真正实现了“便民、廉洁、高效”的行政许可原则,是行政审批制度回归服务本位的制度安排,大大方便了企业,放开了市场,使消防管理由“大包大揽的保姆式”、家长式监管,变更为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自负、隐患自改”的推手式扶持。

凡是改革,必先观察其目的,才能判断其好坏。2021年,是中国消防改革的收官之年,大的改革已经基本结束,余下的就是要实现中央的改革规划。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消防改革的大局已定,基本格局已经不会有大的改动,消防执法仍然由消防救援机构继续实施,消防执法至少在本次改革中,不会再和应急管理部门合并了。但是,改革的目的是改变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合理的制度,实现简政放权,逐步过渡到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治理、管理结构,本次北京市海淀区发放第一张《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就是开启了消防部门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门锁,管理型行政和保姆型行政已渐行渐远。

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还会有停顿和踟蹰不前,但终将会向前发展。本次改革能否真正实现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还要在后续的执法监管中来观察。问题可能会聚集于一下几点:

1、审批部门之间的“裂缝”能否及时弥补,有待观察。如果消防监督从严,此前住建部门的建审、验收从宽,则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之间互相“挖坑”,到时候的“神仙打架”,殃及的势必还是企业。

2、如果企业开业运营后再去核查关闭,成本更大。消防救援机构去核查时,仍然可以按照不符合安全标准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而将企业关门,届时,如果企业存在问题,由于企业已经运营,人力物力财力悉数到位运行,消防部门此时去判定不合格然后再去查封或撤销许可,势必造成企业更大的损失和运营成本。如十分严格的核查,势必将会激化企业和消防部门之间的矛盾。

3、“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减轻企业负担的结果,是否会被被各种“专项整治”架空,有待观察。已经大面积铺开的“双随机一公开”规定,一个单位一年只能检查一次,对存在较大隐患的,才可以专项限期整改,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且检查单位之前,事先要向社会公告。在双随机一公开之外,消防救援机构可以针对不同季节,搞专项治理。但是,通过笔者的观察,“双随机一公开”减少的对企业的烦扰,又通过各种专项治理,补了上来,有的基层单位一年的各种大小“专项整治”,多达100多项,最终使“双随机一公开”带来的制度红利将被反噬。

4、消防救援机构的各项考评指标,也可能“抹平”制度红利。当前,消防执法受属地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干扰比较大,企业一发生火灾,责任就要往消防救援机构执法人员头上扣,导致消防部门不敢承担辖区起火冒烟的风险,监督员头上时刻悬着“监督之剑”,只能在“检查数、罚款金额、三停单位数、查封单位数、行政拘留人数”等指标上加大执法量,无法建立起科学、适合时代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导致新制度减轻的企业负担,又无形中增加了。

尽管有各种可能性,但新的制度开端,就是各项有利机制的金钥匙。改革在前进,时代在进步,消防救援机构也不例外,自然也会不断进步,走向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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