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消防技术服务积分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积分信用管理分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单位积分和从业人员个人积分两种记分。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与积分信用管理同时执行。同一个消防技术服务项目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一次有两项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分别记分。除本办法另有规定的外,同一违法行为应同时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有关从业人员分别记分。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分信用管理采用百分制,分值由初始分和加分、减分构成,初始分默认为100分。
以自然年度为一个记分周期。首次记分周期从“系统”登记成功之日起计算,截至当年12月31日。下一个记分周期从次年的1月1日起算。
聘请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在3人以上,且执业时间跨度为6个月以上、执业项目为10个以上,属于多聘请部分的;每多聘请1人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聘请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职业方向)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以上人员在7人以上,且执业时间跨度为6个月以上、执业项目为5个以上,属于多聘请部分的;每多聘请1名中级:加1分,每多聘请1名高级以上: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消防知识、消防器材、消防技术、消防法规的学习交流中心 --消防百事通--一起来关注 www.fire114.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