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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区设置要求
1.防护区的划分
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
2.耐火性能
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一般为30min)包括:探测火灾时间、延时时间、释放灭火剂时间及保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间。
3.耐压性能
在全封闭空间释放灭火剂时,空间内的压强会迅速增加,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4.泄压能力
对于全封闭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5.封闭性能
在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当必须设置敞开孔洞时,应设置能手动和自动关闭的装置。在喷放灭火剂前,应自动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
6.环境温度
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认真学习并理解气体规范
原则上是只限平层
是的,必须是有绝对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