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欢迎来到消防百事通 登录 注册 | 消防产品 | APP下载 | 消防工程群 | 网站导航 手机站 公众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住宅楼(一类高层建筑 大于50米 小于100米)其一层是商业网点 各网点独立门户 均小于300平方米 各网点与住宅部分不相通的必须设置自喷灭火系统的。
1、设不设喷淋,根据建筑使用性质及建筑规模查规范 不是拍脑袋决定;
2、描述的临街商铺,依据商铺依附的整体建筑定性和规模查规范,都商业综合体了,必设
这有什么疑问❓
你都商业综合体了,相连门面房消防设施应当跟主体保持一致,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同时根据用途,比如你儿童游乐园,要更加严格满足儿童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