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欢迎来到消防百事通 消防产品  |  APP下载  |  消防工程群  |   手机站    公众号
  • 资讯
  • 问答
  • 文库
0 我要加群
我要投稿
健身房.保龄球馆.台球馆等-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要求
2021-03-17 13:33:04浏览量:8791
[加微信:fire114119,邀请你加入消防百事通交流群!]

一、“健身房、保龄球馆、台球馆”等,属于公共娱乐场所,从建筑防火的角度,并不于属于《建筑防火设计规范》5.4.9条文所述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安全疏散、平面布置、防火分隔等,并不需要执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5.4、5.5章节有关“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规定。

二、综合《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第8章的相关要求及条文解释说明,“健身房、保龄球馆、台球馆”等属于娱乐场所类别,其消防设施的设置,宜参照“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执行。

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8.3.4-7条文规定,结合8.4.1、8.5.3、10.3.6等条文解释要求,健身房、保龄球馆等公共娱乐场所,应为所属条文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按相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1、《建筑防火设计规范》8.3.4-7条文中关于“除游泳场所外”的表述,说明了“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并不仅仅包括《建筑防火设计规范》5.4.9条文解释所属范围的要求;

2、《建筑防火设计规范》8.4.1和8.5.3的条文解释,均强调了“娱乐场所”的概念,公共娱乐场所应属此列。

3、《建筑防火设计规范》10.3.6条文解释中,强调了“人员密集场所”。

依此,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8.3、8.4、8.5、10.3等条款中,健身房、保龄球馆、台球馆等娱乐场所,宜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消防设施。

三、请注意:近年来,有些健身场所的业态出现多样化,实际应用中,应关注健身等场所的实际使用功能,以此确定其具体属性,比如,某些健身房的桑拿浴室附带休息、按摩室,则可能需要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定性。

四、疑难探讨:“健身房、保龄球馆、台球馆”等场所的安全疏散距离,能否参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5.5.17第4款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大空间场所执行?

通常情况下,“健身房、保龄球馆、台球馆”等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人员密度等,不会高于多功能厅、营业厅等大空间场所,功能类似,且有实际需求。按理,这类场所的类似功能用房应可以参照5.5.17第4款的多功能厅等大空间场所执行。

但是,在5.5.17第4款的条文解释中,已明确表述多功能厅 “不包括用作舞厅和娱乐场所的多功能厅”,作为公共娱乐场所的“健身房、保龄球馆、台球馆”,是否在排除之列,尚有争议,应予慎重!

石峥嵘,磐龙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消防资源网创始人,消防大讲堂主讲人,从业消防25年,参与近千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主导专利数十项,答疑解惑数万条,资深实践经验,深厚理论基础,汇集金典,奉献大家!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消防百事通系信息发布平台,消防百事通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0
条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评论
评论

联系方式 | 加入消防百事通 | 关于消防百事通 | 网站地图

消防知识、消防器材、消防技术、消防法规的学习交流中心 --消防百事通--一起来关注 www.fire114.cn

© 2021 消防百事通 苏ICP备19006513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950200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