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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复工
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何春中 2020-02-17 14:34:15浏览量: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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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复产复工企业应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针对浙江温岭“2·13”厂房火灾事故,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各地企业逐步复产复工实际,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出提示,提醒各企业在复产复工时,一定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并要求各地消防救援机构主动服务,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复产复工期间消防安全。

2月13日20时41分,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峤镇上街工业区台州天渔增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调集7个消防救援站、9个专职队的33辆消防车、92名指战员,经过4个多小时奋力扑救,成功扑灭火灾。此次火灾过火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提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又是企业复工复产高峰期。浙江温岭“2·13”厂房火灾,再次敲响了企业复产复工消防安全警钟。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员工返岗、生产繁忙、物流密集,各类火灾风险交织叠加,一些企业为扩大产能或转产,可能降低消防投入、放松安全管理,抢工期、赶进度,甚至违规操作、带险运营,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企业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要切实把消防安全挺在前面,压实各级各岗位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电气线路、用电设施和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强调,要组织员工尤其是新入职、新换岗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使全体员工掌握本场所火灾风险,会报告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要落实领导带班和重点岗位值班值守制度,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在位。要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加强明火作业管控,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重点巡查用火用电情况,做好巡查记录。要利用企业公告栏、过道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挂图,滚动播放安全提示,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要结合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要求,划定标线标识、清除障碍物,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要求,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好监督服务职能,动态掌握企业复产复工计划和运行情况,全面摸底统计,精准研判分析,采取远程指导和实地服务相结合方式,指导复产复工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用好法律手段,列出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不具备复产复工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坚决不予复产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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