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进展和公安机关侦查,4月15日,公安机关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为该公司相关项目作虚假评价的中介组织涉嫌犯罪的17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共有26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3月21日
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盐城市响水县天嘉宜化工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截至3月25日,事故造成78人死亡,56人确认身份,22人待确认身份。
2019年3月22日23日
“3.21”事故调查组成立
3月22日,国务院决定成立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并已开展调查工作。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同志任组长。
3月23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9年4月3日
3名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名负有重大责任的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4月13日
6名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另外6名负有重大责任的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4月15日
17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为该公司相关项目作虚假评价的中介组织涉嫌犯罪的17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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