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成都市建委最近发布了两项通知:
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试点项目征集的通知》明确:
成都市建委选中的项目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不再支付相关审查费用。
二、《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明确:
成都市建委自2018年6月25日启用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图系统。8月6日后,图审机构不再出具纸质版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和相关备案资料,所有审查相关资料均在数字化审图系统留存。
原文如下: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展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试点项目征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我委拟选取25个项目开展试点工作,现向社会进行项目征集,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项目类型:公共建筑不超过2万m2;住宅不超过4万m2;装饰装修工程为公共建筑不超过2万m2、住宅不超过4万m2;附加人防工程不超过8000m2;玻璃幕墙工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
(二)以上项目须完成施工图设计,且在12月15日前能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送相关设计文件。
(三)公共建筑和住宅项目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申请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28日至11月29日17:00点。
地点:高新区蜀绣西路69号2313办公室。申请单位持项目申请书、项目基本信息表办理,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要求
(一)市建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从征集的项目中选择项目开展试点工作,选中的项目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不再支付相关审查费用。
(二)项目申请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申请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项目申请单位承担。
附件:项目基本信息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28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文件实行网上备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成府函〔2018〕91号)的精神,推进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我委自2018年6月25日启用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图系统。8月6日后,图审机构不再出具纸质版审查报告、审查合格书和相关备案资料,所有审查相关资料均在数字化审图系统留存。
图审机构审查通过出具审查合格书后,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登陆数字化审图系统查阅工程审查的相关信息,通过备案管理模块对所辖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在线下告知承诺环节办理备案)进行网上告知性备案。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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