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重庆永川一男子欲轻生
在家中纵火,点燃家具
导致整栋居民楼7层被引燃
烧毁现场
明火从3楼蔓延到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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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赶到后将火扑灭
幸无人伤亡
目前放火男子已被刑拘
当天下午17时许,重庆永川警方@平安永州发布警情通报称,综合现场勘察和走访调查,警方抓获放火嫌疑人李某某(男,48岁)。
李某某供述其因轻生,于10时许用打火机点燃其家中家具从而引发火势。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之中。
太可怕了!
一个人的行为
竟然害了整栋楼的邻居
还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众所周知
故意纵火承担的刑罚更重哦
就算烧的是自己家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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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贵州安顺市平坝区一男子与妻子吵架,在妻子离开后独自在家中喝酒并将妻子衣服烧毁,随后情绪失控准备从5楼家中跳楼轻生。所幸在邻居报警后,被民警和消防队员救回。但男子也因涉嫌故意放火被依法刑事拘留。
放火自杀也是严重犯罪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规定,纵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由于纵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人的人身安全和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所以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会构成纵火罪。也就是说,不管纵火人烧的是自己的东西还是他人的东西,只要危害到他人安全,就触犯了纵火罪!
那么
不是故意放火
是否就可以免除法律的惩处呢
很遗憾
同样不行
根据现行的《消防法》规定,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网友们纷纷对李某某的这种行为
表示了谴责
火灾无小事
切莫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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