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是指某单位或社区的指定人员按照一定的频次和路线进行防火巡视检查,以及时发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和火灾的活动。
这是单位和地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微型消防站的三大基本职责之一。
微型消防站是群众性消防组织,分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两类,他们的防火巡查有很大的差别。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防火巡查是单位的自查。
这种巡查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
由于单位里的防火巡查一般由保卫部门负责,微型消防站只要按照保卫部门的要求实施就行,比较简单。
社区微型消防站就不一样了,他们面向的是社会。
作为群众性消防组织,他们必须接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委托,在当地公安和消防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下开展防火巡查。
社区微站防火巡查的主要对象是九小场所。这不包括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者场所内的这类场所,那由消防机构实施防火巡查。
所谓九小场所,是指重点防火单位以外的小商场、小医院、小餐饮店、小加工厂等场所。
这些场所数量多,具有地域空间范围小,一旦发生火灾将会迅速蔓延,人员聚集难以疏散,救援人员难以实施灭火工作等特点。
九小场所的常见火灾隐患主要有以下各种。
1、存在生产、存储、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
2、在住宅楼里违法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3、为了扩大经营面积违章搭建。
4、采用可燃易燃的建筑、装修、装饰材料。
5、物品肆意堆放、占用公共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
6、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物上,未穿阻燃管保护临时性的电线,私拉乱接电线和用电超负荷。
7、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作业、在营业区和仓库区使用具有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非营业时间不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8、在危险场所和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吸烟。
9、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被占用。逃生窗口被封死,甚至在安全出口上锁。
10、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品、混存性质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11、建筑消防设施因维护保养不到位而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灭火作用。
12、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
为了防火巡查真正有效,微型消防站的队员必须掌握建筑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等基本知识。
社区微型消防站的防火巡查还应该包括住宅楼的消防设施和火灾隐患等。
当然,这方面工作过于量大面广,微站队员也可以培训居委会人员和物业保安人员承担。
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巡查不仅可以减少火灾的发生,而且让队员们可以熟悉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时迅速展开灭火战斗。
文|范强强
图|来自百度图片
范强强,中国消防协会理事、中国消防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原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普及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原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信息研究室主任。曾在《文汇报》、《人民公安报》、《中国消防》、《消防科学与技术》等报刊发表论文、译文200余篇,并担任《英汉汉英消防词典》、《英汉消防词典》、《国外典型火灾灭火战例选编》主编,《财产保险和火灾风险管理》副主编,《灭火手册》、《防火手册》编审,美国《消防手册》中文版编审,《阻燃剂化学及其应用》等5本专著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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