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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抽查注册消防工程师工资银行流水记录、工作打卡记录等!
来源: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2-11-23 09:46:40浏览量:4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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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关单位,注册消防工程师:

为做好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执业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急管理部第7号令)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43号令)以及2019年8月应急管理部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通知(应急〔2019〕88号)的有关要求,总队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等管理措施。截止2022年11月21日,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以下简称“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北京市有注册执业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492名,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要求

一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从事消防安全工作,可以申请注册。二是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含)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执业。三是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经注册,不得以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名义开展执业。申请注册人员条件详见附件。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申请注册及证章颁发方式

注册消防工程师在“系统”内提交申报资料(可在“系统”首页右侧“操作指南”固定栏查看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等)。其注册、注销等可登录“系统”通过聘用单位进行申请,实行“不见面”注册、注销;完成注册后,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可以选择现场自取和邮寄送达两种方式领取注册证、执业印章。

(一)现场自取方式

“系统”完成注册后,工程师本人可在工作日(法定假日除外)凭身份证原件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现场签字领取(需要代领的凭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号,领取联系电话:82215045。

(二)邮寄送达方式

“系统”完成注册后,工程师本人可选择免费邮寄服务,选择邮寄送达的需添加总队管理员微信,并发送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具体收件地址,总队管理员微信号:zdgly9119。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监督管理

(一)抽查的主要内容

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采取“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在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时,同步加大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行为、执业质量的检查力度,对不依法执业的下列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核查:一是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二是变造、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或执业印章;三是在聘用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安全技术文件上签名、加盖执业印章;四是注册有效期内参与完成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签署消防安全技术文件数量不符合规定;五是超出本人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六是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七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等问题。

(二)抽查比例及方式

按季度随机抽查5%的在京执业注册消防工程师,于每季度初公布抽查人员名单,由所属机构或单位按要求提供被抽查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工资银行流水记录、工作打卡记录、执业项目档案等佐证材料。各在京备案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单位,各注册消防工程师应主动配合检查,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2年11月22日

(联系电话:822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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