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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网点如何定义?下面各类情况怎么理解?有相关的规范明确吗?
回答
商业服务网点是指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相关规范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 2014(2018年版)。 以下是对其定义中各要点的解释: - 楼层要求:必须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不能在三层及以上楼层。 - 面积要求:每个分隔单元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00㎡,该建筑面积是指设置在住宅建筑首层或一层及二层,且相互完全分隔后的每个小型商业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 功能要求:这些分隔单元只能用作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主要为住宅居民提供便民服务,不能是大超市、酒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
300平方以内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相关解释,商业服务网点的认定需满足位置、层数、面积、功能及疏散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本认定条件1. 位置要求 - 核心原则: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且与住宅部分直接相连。 - 投影范围: - 完全位于投影内:符合规范要求。 - 部分凸出投影:若凸出部分与住宅建筑主体相连(如通过连廊、外扩结构),且满足防火分隔、疏散等要求,仍可视为商业服务网点。 - 完全凸出投影:需结合建筑整体功能判断: - 若为同一栋建筑且主要服务住宅居民,可视为商业服务网点; - 若为独立建筑或服务对象非住宅居民,则需按公共建筑的商业场所设计。2. 层数与面积 - 层数:不超过二层(地上)。 - 面积: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300㎡(两层面积合并计算)。 - 分隔要求:单元之间需用耐火极限≥2.00h且无开口的防火隔墙分隔。3. 功能限制 - 仅限小型营业性用房(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等),且主要服务对象应为住宅居民。 - 禁止设置餐饮、娱乐、仓储等火灾风险较高的功能。--- 二、特殊情形处理 1. 部分凸出投影的认定- 允许条件: - 凸出部分与住宅建筑结构相连(如延伸出主体但共用防火墙或楼板); - 满足面积、层数、分隔及疏散要求; - 疏散通道独立,不与住宅共用。 - 示例: - 住宅底部沿街商铺向外延伸1-2米,但通过防火墙与住宅分隔,仍可视为商业服务网点。 2. 完全凸出投影的认定- 同一栋建筑: - 若凸出部分为住宅底部的延伸(如裙房),且符合商业服务网点条件,可按网点设计。 - 需确保疏散设施独立(如独立楼梯、安全出口)。 - 独立建筑: - 若完全独立于住宅(如临街独立商铺),即使面积≤300㎡,也需按公共建筑的商业场所设计,不得套用商业服务网点规范。--- 三、地方规范差异1. 允许凸出的地区: - 山东、福建:住宅底部凸出投影外的商铺,若满足面积、分隔要求,可视为商业服务网点。 - 江西:凸出长度≤住宅投影长度的1/5,或面积≤450㎡,仍可按网点设计。 2. 严格限制的地区: - 北京、广州:仅住宅投影范围内的部分可视为商业服务网点,凸出部分需按公共建筑处理。--- 四、总结与建议1. 核心判定依据: - 是否与住宅建筑直接相连; - 是否满足层数、面积、分隔及疏散要求; - 服务对象是否主要为住宅居民。 2. 设计建议: - 优先将商业部分布置在住宅投影范围内; - 若需凸出,应控制凸出比例(如≤1/5投影长度),并确保防火分隔和独立疏散; - 独立建筑或服务对象非住宅时,需按公共建筑规范设计。 3. 合规性确认: - 提前咨询当地消防部门,明确地方执行标准。---示例场景: - 合规:5层住宅底部两层沿街商铺,凸出投影1米,每个单元面积200㎡,通过防火墙分隔,疏散独立。 - 不合规:独立临街商铺,面积300㎡,无住宅连接,按公共建筑商业设计。
完全凸出的只要不超过二层,每个分隔单元不超过300平方,就是商业服务网点
在住宅的一层或二层,每个分隔单元不大于300平的
首层及二层,一个分隔单元不大300平方
商业服务网点是指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对于具体的情况,若商业服务网点符合上述定义,即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并且每个分隔单元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则可以认定为商业服务网点。此外,相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也明确了这一点,强调了在防火设计时需要遵循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安全。如果您有更具体的情景或疑问,建议查阅相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获取详细信息。您是否还有其他关于消防的问题需要咨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