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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一私家车故意和消防车抢道妨碍出行,罚150扣6分!
来源:河南消防 2017-06-08 23:22:42浏览量:6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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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2日,家住南阳市城区的一驾驶人因驾驶车辆随意变道,阻挡赶赴火灾现场的消防车通行,受到公安交管部门处以15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突发火警消防紧急救援

  5月29日8点38分,消防部门接到火警,南阳市城区七一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广告牌着火,消防部门迅速出动两辆水罐消防车前往处置,当车辆行驶至卧龙桥北头路口时,一辆私家车压白实线强行变道,妨碍消防车正常通行,造成一辆消防车不能快速赶赴火灾现场。

妨碍出行

  事后,消防部门就该车的违法行为向南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举报。交管支队接到举报后,责成辖区勤务大队从严处理,民警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了当事车辆,该车的驾驶员对自己当日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随意变道,阻碍消防车通行的小轿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有法可依路遇消防车必须让路

  《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给消防车让路有着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路遇救援车辆,请给“生命通道”让行!高速上不要占用应急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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