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盐田区一电动车专卖店发生火灾,老板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据介绍,2017年4月13日2时21分许,深圳盐田区公园路一电动车专卖店发生火灾,沙头角派出所值班领导及民警汇同巡警大队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参与救火并维持秩序,2时36分,沙头角消防中队出动消防车3台扑灭火灾。而经盐田消防大队消防民警现场勘验及取证,该火情是由于店铺夹层货架储存有锂电池,因为电池遇潮自燃,引燃周边堆放物品。
盐田警方介绍,该火灾过火面积约25平方米,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综合事实证据认定店老板罗某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第二项之规定,对罗某的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盐田消防大队提醒:电动车引起火灾一般都是因为电路老化、短路,还有部分是质量低劣的电池引起的。市民不要贪图便宜而去购买质量低劣的电池,并要安全充电,不要在室内给电动车充电,充电时间也不要过长,杜绝超负荷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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