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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餐饮场所常见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监管解决对策
来源:新疆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工程师作者:董庆刚 2018-05-05 09:10:03浏览量:1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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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结合作者实际工作经验,就小型餐饮场所存在的常见火灾隐患及原因进行分析,从而进一步提出其消防安全的监管对策。

  关键词:小型餐饮场所;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节奏不断的加快,小型餐饮场所是越来越多见,各大街小巷随处都可以看见,如烧烤店、火锅店、小餐馆等等餐饮小场所,因其投资少、占地少、方便快捷、见效快等优势,其发展数量不断增加。然而这些小型餐饮场所在极大满足了社会需求的同时,也隐藏着大量的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例如2011年11月14日上午7点37分,陕西省西安市南郊一间名为“樊家肉夹馍”的中餐便利店因液化气罐泄漏而引发爆炸事故,冲击波伤及到路边公交车站候车人员和行人。此次火灾共造成9人死亡、37人受伤。2015年10月10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一私人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瞬间引发大伙,造成17人死亡。为此,研究和探讨小型餐饮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监管对策已经成为摆在公安消防监管部门的一项新课题。

 1 小型餐饮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成因分析

  1.1建筑不规范,遗留“先天性”火患隐患

  有些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为图方便、省事,往往将场所设置在简陋、不规范的建筑内。这些场所有的设置在平房建筑物内,有的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有的是租赁或利用倒闭的厂房,有的甚至是通过民用住房改造,进而产生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有些经营者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往往自行增加夹层阁楼,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建造,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1.2场所内员工住宿,出现“三合一”现象

  小型餐饮场所大多数处于繁华街道或是人群居住相对较为密集的地方,往往是寸土寸金。一些经营者为了经济效益最大化,想方设法增加使用面积,扩展使用功能,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以致在使用过程中往往是底部作为店面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安全逃生十分困难。

  1.3安全出口少,消防设施器材缺乏

  有些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出于方便管理、防盗的考虑,有的只设置一个通往室外的出口,有的会在窗户上设置铁栏杆,这些不仅会对火场逃生造成极大困扰,而且会给消防官兵灭火救援带来重重障碍。有些经营者不懂得甚至不愿意发钱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一旦着火就会措手不及,导致小火酿成大灾。

 1.4耐火等级低,装修材料不符防火标准

  有些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为了追求视觉效果,吸引顾客光临,有的采用三合板或塑料扣板等可燃材料做室内吊顶造型,有的采用泡沫软包装修墙面隔断等,这些可燃装修材料,不仅降低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增加火灾荷载,而且还会在火灾发生时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对人体将产生致命性伤害。

  1.5消防法律知识淡薄,用火用电不规范

  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文化素质相对低下,往往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没有接受过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场所内部空调、电灯、餐饮器具等线路杂乱无章,电线乱拉乱接,线路未穿金属管或阻燃的PVC管进行保护,设备超负荷运行,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等不规范行为普遍存在。

  2 加强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对策

  2.1强化政府综合治理,实施网格化管理

  小型餐饮场所点多、面广、流动性强,这给消防监管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管形成极大的难度,再加之公安、消防警力有限,不可能完成对小型餐饮场所进行全面把控。所以应依托派出所、城镇街道社会办理综合治理作业渠道,依照“一网多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形式,经过“定格、定人、定责”方法,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办理体系,施行小型餐饮场所网络化消防安全监管作业。

 2.2部门联合监管,全力整治安全隐患

  小型餐饮场所触及监管的职能部分较多,消防部分要联合有关职能部分一起展开危险整治工作,构成监管合力,防止“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的局势。对查看中发现的火灾危险,要依法责令经营者当即整改;不能当即整改的要明确管理计划、职责、办法、时间和资金,拟定应急预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火灾危险,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提请当地政府施行挂牌督办,保证如期消除火灾隐患。

  2.3加强监督,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是安全生产最重要、最直接的职责主体,城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有必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管引导和宣扬教育工作,催促经营户牢固建立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意识,仔细展开火灾危险自查自改,积极主动消除火灾危险,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展开内部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从根本上执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逐渐建立健全办理长效机制。

  2.4加强厨房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小型餐饮场所重点防火部位是厨房,为此厨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一下几点:一是厨房与餐厅之间必须设置防火分隔措施。餐厅是人员密布的场所,一旦厨房火灾操控不妥延伸至餐厅则简单形成较大人员伤亡事端,因此选用砖墙、防火门等方法将餐厅和厨房分离隔,能有效阻挡火灾延伸。二是超过500平方米餐厅,厨房排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5.8条规则:公共建筑中经营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三是定时查看厨房内易燃气体管道、接头、仪表阀门,避免漏气;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转,并避免电器设备和线路受热、受潮、腐蚀、冲突等损毁。四是定时整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火。五是装备相应灭火消防器材,除装备ABC类干粉灭火器外,还应装备灭火毯等简易器材。

  2.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逃生意识

  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加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采取播放消防安全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发送警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逃生常识;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要每年至少组织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 结束语

  总之,公安消防监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原则,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和常态化监督检查,以及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其中提高小型餐饮场所经营者的消防安全综合素质是关键。因为经营者综合素质的高低,不仅会影响到经营的效益,而且还会影响到消防安全管理的好坏。因此,对经营者和员工,特别是新员工、新开张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观念的教育与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心。促使经营者要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定期检查,消除消防器材年久失修或失效的现象,要对各间屋子、厨房等重点部位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火灾隐患,为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

  参考文献:

  [1]李洪捷.住宿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J].安全,2012年07期.

  [2]刘鹏.小型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J].企业技术开发,2013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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