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欢迎来到消防百事通 消防产品  |  APP下载  |  消防工程群  |   手机站    公众号
  • 资讯
  • 问答
  • 文库
0 我要加群
我要投稿
关于清理整治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问题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7-03-01 13:18:11浏览量:16953
[加微信:fire114119,邀请你加入消防百事通交流群!]

关于清理整治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问题的通知

各消防技术服务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买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整治职业资质“挂证”问题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净化消防技术服务市场,根据省安部消防局统一部署,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将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36号)等法律法规,严格清理整治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挂靠、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

  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聘用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二、清理整治内容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本人不在受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的。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

  (三)除按照有关规定不需办理个人社保的外,个人社保关系不在受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

  三、相关要求

  (一3月3日前,各消防技术服务公司到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部领取《清理整治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硌证书挂靠行为告知书》(附件1),并将相关要求告知本单位受聘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二)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摸清、核准本单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挂靠资格证书问题,如实填写《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登记表》(附件2),干3月6日前报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技术处(2127983193@qq.com)。

  (三)公安消防部门将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政策要求,从严查处挂靠资格证书行为,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良行为“黑名单”。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7年3月1日

清理整治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行为 告知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登记表

0
条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评论
评论

联系方式 | 加入消防百事通 | 关于消防百事通 | 网站地图

消防知识、消防器材、消防技术、消防法规的学习交流中心 --消防百事通--一起来关注 www.fire114.cn

© 2021 消防百事通 苏ICP备19006513号-1

苏公网安备 32099502000190号